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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相关知识点总结
来源: | 作者:一只船 | 发布时间: 2021-01-28 | 23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防火墙的定义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2.1.12 防火墙 fire wall: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根据防火墙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防火墙的核心要点:防止火灾蔓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所以,满足防火墙要求的墙体,都可以作为防火墙。但是满足这些要求可不容易,套用曾经流行的一句话:“一堵墙究竟做对了什么,才能成为防火墙”?

二、防火墙的要求

  第一,是防火墙自身的形式要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自身的形式要求

 

  2)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3)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放火墙上需开设门、窗、洞口的规定

 

  4)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第二,是防火墙与其他相关联的部位相互之间有哪些要求:

  1)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防火墙与其他相关联的部位相互之间要求

  2)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与其他相关联的部位相互之间要求

 

  3)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防火墙与其他相关联的部位相互之间要求

 

  4)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防火墙与其他相关联的部位相互之间要求

 

学习了这些知识,大家就明白啦:防火墙是满足了某些技术参数的普通墙体。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凭外貌就能发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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