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报警系统由什么组成?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具有联动要求的保护对象。由消防设备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适用于较大范围内多个区域的保护,一般安装在消防控制室。
集中报警系统设计要求
1)系统由上述消防设备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2)系统中的消防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规范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集中报警系统适用范围
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主要是系统中应设置一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及以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两台以上区域显示器;系统中应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显示火灾报警部位信号和控制信号,亦可进行联动控制;消防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班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距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消防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消防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总结,懂得合理布置俗集中报警系统才能更好利用消防设备,为“防患于未然”增添几分底气。如需采购各类消防设备,请咨询际安消防服务热线:400-093-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