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按监控区域可分为区域式、集中式和控制中心式报警系统。区域报警控制器是一种负责在报警区域进行火灾监测的自动工作装置。报警区域包括多个检测区域(或检测部件)。探测区域可以有一个或多个用于火灾监测的火灾探测器。同一检测区域内的多个检测器并行连接并共用一个零件号。同一检测区域允许并联的检测器数量根据产品型号不同而不同,从5个或6个到20个或30个不等。火灾报警控制器按结构型式可分为壁挂式、钢琴写字台式和柜式。
火灾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可以为探测器供电,具有以下功能:
1)用于接收火灾信号,启动火灾报警装置。该设备还可以用来指示火灾位置和记录相关信息。
2)可通过火灾报警发射装置启动火灾报警信号,或通过自动灭火控制装置启动自动灭火设备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3)自动监控系统的正确运行,对具体故障进行声光报警。

设备在运行中会出现一些故障,火灾报警控制器也不例外,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控制器内部部件产生的故障,如主备电故障、总线故障等;另一类是现场设备故障,如探测器故障、模块故障等。故障发生时,可按“消音”键终止故障警报声。
1) 若主电掉电,采用备电供电,处于充满状态的备电可维持控制器进入备电供电模式,直至备电自动保护;在备电自动保护后,为提示用户消防报警系统已关闭,控制器会提示故障声(GB4717-2005的要求);在使用过备电供电后,需要尽快恢复主电供电并给电池充电,以防蓄电池损坏。
2)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若需关机,应做好详细记录。
3)若为现场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应利用系统提供的设备屏蔽功能将设备暂时从系统中屏蔽,待故障排除后再利用取消屏蔽功能将设备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