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完毕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气体灭火系统装置的启动方式分为机械应急手动操作、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一般为手动控制应使用,当保护区域内无人时,可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厂家将控制面板上的控制模式选择键设置为自动位置,气体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域发生火灾时,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报警控制器立即发出报警信号,控制面板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联动指令,关闭联动设备,延时30秒后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阀释放气瓶,气瓶内气体通过启动管路打开灭火剂容器阀,释放灭火剂灭火。
(电气)手动控制:将控制面板上的控制模式选择键旋转到手动位置,气体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域发生火灾时,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面板上的启动按钮,按规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松开灭火药剂,进行灭火。在自动控制状态下,仍可实现(电气)手动控制。
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当保护区发生火情,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现场,关闭联动设备,然后拔出相应启动瓶组启动阀上的手动保险夹卡片,压下手柄即可打开启动阀,释放启动气体,即可打开选择阀、容器阀(瓶头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如此时遇上启动阀维修或启动钢瓶中启动气体压力不够不能工作时,这时应首先打开相对应灭火区域的选择阀手柄,敞开压臂,打开选择阀,然后打开该区域的容器阀(瓶头阀)上的手动手柄开启容器阀(瓶头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火灾报警时发出,但发现延迟时间内的变化情况,并没有必要启动气体灭火系统灭火,按下紧急手动控制箱或控制面板上的停止按钮停止发送灭火命令的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