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探测器一般用于石油化工等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的环境中。生产、储存、运输等工艺设备相对复杂,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因此,要根据不同的环境选择合适的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外壳。防爆设备的应用原理一般包括间隙式、防接触式、安全措施式等防爆原理,如利用爆炸的滞后特性来支持提前停电等。

1、可燃气体探测器外壳采用间隙防爆原理和防爆带安全措施原理。
1. 间隙防爆原理:电火花和电弧可以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由德国建立的间隙防爆结构是防止电弧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可靠方法。它有足够坚固的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保证不变形或损坏,并具有一定的结构间隙,使喷射燃烧产物通过一定的法兰长度冷却到自燃温度低于外部爆炸混合物。结构间隙可以由平面结合面或圆柱结合面组成,也可以由曲线路径、螺纹或障壁结构组成。除了。如微孔、网盖、分层、填砂等结构也属于这一原理的防爆形式。
2. 可燃气体探测器采用防爆原则的安全措施。在设备上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或采取有效的保护元件,防止火花、电弧或温度引燃爆炸性混合物,从而达到防爆的目的。防爆增安型、本质安全型等电气设备都是根据这一原则生产的。
二、防爆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志隔爆型防爆设备、本质安全型设备。设备外壳的明显处应设置清晰永久性凸纹标志。同时设备外壳的明显处还应设置铭牌,并可靠地固定。上应该有EX;标志,防爆型式标志,并顺次标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等;防爆合格证编号;出产日期、产品编号、产品标准中指出必须注明的内容等。在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在这里就不累述了。例如d II BT3;表示隔爆型II类B级T3温度组防爆设备。
三、防爆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材料对于隔爆型防爆设备外壳应能承受1.5倍内部实际最大爆炸压力,但不得小于3.5;105 Pa。用于I类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外壳须采用钢板或铸钢制成;I类非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其外壳可用牌号不低于HT25-47灰铸铁制成;I类携带式设备和II类设备,外壳可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17.6N/mm2(12kg /mm2)、含镁量不大于0.5%(重量比)的轻合金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