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灭火系统由给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嘴等部件及给水管道组成。它是一种可以自动和手动启动并喷射水雾进行灭火或控制的固定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扑灭可燃固体表面、可燃液体及带电设备的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以下火灾:
1.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
2.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
3.可燃气体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是细水雾雾化成小水滴(水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下方1.0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直径Dv0.50小于200µm,Dv0.99小于400µm的水雾滴。),通过冷却等方法将整个保护空间或被保护物体包裹填充的空隙填满。与传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细水雾灭火系统耗水量少,水渍损失少,火焰区域外传递热量少。可用于现场设备及易燃液体的灭火。与气体灭火系统相比,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出的水雾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影响。具有良好的冷却、隔热和烟气洗涤功能。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剂水源容易获取,灭火可持续性强。也可在一定的开启条件下使用。这些优点使细水雾灭火系统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可用于扑灭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电气火灾。
由于水雾液滴粒径小,不易湿化可燃物表面,所以水雾对可燃物固体深火的灭火效果较差。同时,对于室外场所,风等环境和气候条件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系统的灭火和消防控制效果。因此,现行规范规定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
细水雾灭火系统以水为介质,不能用于保护有水存在时燃烧、爆炸等剧烈反应的物质,包括锂、钾、钠、镁等活性金属,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等过氧化物,过氧化镁、过氧化钡、碳化钠、碳化钙、碳化铝等碳化物、氨化钠等金属氨化物、氧化铝等卤化物、卤化磷、硅烷、硫化物、氰酸盐等卤化物。同时,由于液化天然气等气体在吸收水的热量后会剧烈沸腾,因此不能直接使用细水雾灭火系统保护低温液化气。